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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股新聞
《232條款》台灣企業因應策略 ...
【集邦科技TrendForce/】
近年美國貿易政策已逐步將產業回流視為核心考量,透過各項法律 工具、獎勵機制推動製造業赴美國設廠。2025年1月20日美國總統Tr ump上任後,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世界各國提出對 等關稅,並援引《232條款》針對半導體、鋼鐵等關鍵商品進行調查 並課徵關稅。
在對等關稅部分,從2025年4月2日頒布到8月7日正式實施,已對全 球產生重大影響。然而,對台灣高科技產業帶來更高風險的232調查 則尚未公布結果。
細看《232條款》,為美國《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規定,於 1962年10月24日頒布,並於簽署日起生效,該法適用當美國商務部產 業與安全局認為某一進口商品可能威脅到美國國安時,必須進行調查 ,並在270日內提交報告,總統若在收到報告的90日內認同調查結果 ,可採取調整該商品進口措施之行動。
因此,川普此次針對半導體啟動的232調查,預計會於2026年4月1 1日前公布結果。此時間表顯示未來兩個季度將是政策觀察的關鍵窗 口期,也為企業因應留下調整空間。
■《232條款》針對商品別課徵,企業須檢視每項產品BOM表
此次《232條款》課徵範圍涵蓋汽車整車與零組件、半導體及設備 、鋼鋁與銅製品。而台灣對美國出口前十大商品包括電腦、積體電路 、交換器、零附件與半導體設備等,其中僅電腦即占比46.2%,這些 商品多數被納入《232條款》對半導體、半導體設備及衍生品的課稅 範疇,雖目前仍未定案,但Trump已口頭表示稅率可能高達100~300 %,並提出「承諾或已赴美國投資或設廠之企業可獲豁免」,以引導 供應鏈移轉至美國,預計對台灣出口結構產生影響。
由於預期《232條款》關稅課徵是針對終端電子產品中的半導體成 分,企業需獨立檢視每項產品之BOM表,拆分出理論上需被課徵關稅 的半導體成分,以估算可能的稅負金額。此外,企業也需觀察半導體 供應鏈的赴美國投資與設廠規劃,以判斷是否符合豁免標準。
■《232條款》引導企業赴美,企業須重新檢視長期策略組合
目前台灣半導體業中,台積電明確規劃赴美國投資1,650億美元, 建置3座晶圓廠、2座先進封裝廠、1座研發中心;聯電則計畫與Inte l合作建廠;其餘封測、設備則多停留在規劃階段。而ODM/OEM及其 他電子零組件產業則多已具備赴美國投資/設廠規劃。
由於預期《232條款》將在競爭力、關稅分攤、就業機會、生產移 動等四大層面對台灣科技產業產生影響,企業在短期須與供應鏈上下 游溝通分攤關稅,長期則必須採取供應鏈重組(尋找非關稅產地)、 產品組合優化、定價策略重新檢討、成本結構調整等策略組合。企業 應評估自身的關稅吸收能力、營運規模、技術優勢、市場定位選擇最 適合的因應策略,以確保在全球供應鏈重整的過程中持續或強化自身 的韌性與競爭力。
2025-10-01
By: 摘錄工商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