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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公司基本資料 > 鴻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個股新聞
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鴻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鴻呈3.05元 擬發2元現金 摘錄經濟C3版 2024-03-29


鴻呈(6913)昨(28)日公布2023年稅後純益1.14億元,年減68.3%,每股純益3.05元,董事會通過每股擬配發2元現金股利。隨著AI與雲端伺服器今年業績展望看好,法人預估,鴻呈今年業績可望恢復成長。

鴻呈主要產品為連接線組與工程機能材料,其中,在連接線組方面,主要應用在工控物聯網、雲端伺服器、醫療設備、車載與車聯網、 再生能源和5G通訊等相關領域的應用。至於工程機能材料,主要是代理三井化學集團光學原料。

鴻呈以工控物聯網、雲端伺服器,及光學材料營收占比較高,今年電子業需求恢復,尤其工業電腦產業恢復拉貨,加上AI帶動雲端伺服器產業成長,營運看俏。
2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30,14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301,4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30,14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3年04月10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依110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轉換股數計410,640股
及110年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轉換股數計19,500股。
(三)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79,602,960元,
計37,960,296股。
3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公司名稱:鴻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金及董事酬勞案: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4,994,038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946,689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以上決議數與112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4 代重要子公司允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80號8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1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 代重要子公司允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分配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1,000,000元(每股配發約1.4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816,15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49,64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8,00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8,88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3,74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4,28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0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877,59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07,64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82,35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情形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5,920,59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8 鴻呈拚公益 贊助宜蘭培訓隊新隊車 摘錄工商C1版 2024-03-14
  投入企業公益不遺餘力的興櫃廠商-鴻呈實業(6913)日前贊助新 隊車予「宜蘭縣自由車協會」與「宜蘭自由車培訓隊」,鴻呈VSO林 星宏總經理、宜蘭縣自由車協會呂健吉理事長暨幹部、培訓隊黃章桐 教練與夫人、各賽事層級的選手代表,以及孔雀魚團隊齊聚宜蘭HON DA汽車展示中心,共同見證協會《向過去的光榮致敬》新舊隊車交接 典禮。

  此次象徵著傳承與希望的交車儀式,由宜蘭自由車培訓隊隊長陳姿 吟,從鴻呈VSO林星宏總經理手中接過全新隊車鑰匙,黃教練與選手 們接著一同啟動隊車,也將自行車攜車架安裝至車頂,象徵新隊車的 正式啟用,隨後大家也向原隊車「大黑號」進行最後的致敬,誠摯感 謝大黑號這些年忠實可靠的陪伴,載著培訓隊經歷無數大小賽事、征 戰台灣各個角落,選手們的不捨之情溢於言表,也代表舊隊車任務正 式結束。

  鴻呈VSO衷心期盼這輛新隊車能成為宜蘭培訓隊的堅實後盾,於未 來每一場賽事和訓練中,提供最佳後援補給,並作為適時休憩之所, 使團隊無後顧之憂;也期待選手們能持續為自己、為團隊、為國家, 爭取更好的成績。
9 公告本公司新任技術中心技術長 摘錄資訊觀測 2023-12-27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技術中心技術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其昌/技術中心技術長/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深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09/05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2/09/05公告新任技術中心技術長,本案業經
112/12/27董事會追認通過。
10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摘錄資訊觀測 2023-12-27
1.事實發生日:112/12/27
2.公司名稱:鴻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168號1樓
(中華電信學院板橋會館1樓C101教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
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1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摘錄資訊觀測 2023-12-27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7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受僱員工。
受僱員工係指符合支領薪資原則,由公司僱用之本國及外國籍職(工)員、專任
及兼任、全時及部分時間參加作業或提供服務之常僱員工,惟不包含派遣人力及
業務外包人員,亦不包括未兼任員工之董事。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
酌員工之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
件等,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認定之。惟認股權人具董事及經理人身
分者,應先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
分之員工,應先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
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300,000股
7.認股價格:
一.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
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
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
報告每股淨值。
二.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
盤價。
三.實際每股認股價格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上開條件訂定之。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認股權利。認股
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四年(自發行日起算),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
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
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時 程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積)
-------------------- -----------------------
屆滿2年(第三年起) 50%
屆滿3年(第四年起) 100%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規則等重大過失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二.開 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勞動契約終止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勞動契約終止生效日起失效。
三.退 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
起三十天內行使之。
四.死 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個月內行使
認股權利;若未及於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得由繼承人於行使期限屆滿前,以
書面提出申請延展並經董事長核可後為之,惟,延展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五.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
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三十天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
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十天內行使之。
六.資 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或
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七.調 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認股權憑證應
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為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
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八.留職停薪: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證,得自留職停薪日起三個月內行使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利,惟認股權憑證行使期間應往後遞延,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九.其他終止僱傭關係:除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
,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事後報請董事會追認。
十.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
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因失效或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由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股票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
繳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
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或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
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
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
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發放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於除息基準日依下列公
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
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
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
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
掛牌日後,應為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
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同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
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調整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
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以下所列之限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
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
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3.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帳戶。認股權
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未請求認股。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由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本公
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
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
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前述如有特殊情形經董事長核准後辦理。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
股股份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其交易所產生相關之稅賦,除本辦法
另有規定外,均按當時之稅法規定辦理。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保密規定
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依本辦法第五條第
二項之2辦理。
二.實施細則
各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等事宜之
相關手續及詳細作業時間等,由本公司承辦單位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三.其他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如於實際發行前修正,亦同。日後如基於法令變更、主
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基於客觀環境變動時,得授權董事長修訂之,並於次一
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本辦法於民國112年12月27日經董事會同意通過實施。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2 更正本公司112年3月至112年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摘錄資訊觀測 2023-10-04
1.事實發生日:112/10/04
2.公司名稱:鴻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2年3月至112年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2年3月至112年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
月份/項目 貸出公司 貸與對象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資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112年3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514,196 1,028,391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4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514,196 1,028,391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5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514,196 1,028,391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6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514,196 1,028,391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7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514,196 1,028,391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8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472,458 944,916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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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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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項目 貸出公司 貸與對象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資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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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411,356 411,356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4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411,356 411,356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5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411,356 411,356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6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411,356 411,356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7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411,356 411,356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2年8月 鴻呈實業股 鴻呈電子(越南) 377,966 377,966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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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3 (補充公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越南子公司 摘錄資訊觀測 2023-09-07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新設立之子公司:VSOVN ELECTRONICS (HANOI) COMPANY LIMITED
2.事實發生日:112/9/7~112/9/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公司新設立持股100%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實際狀況分次投資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12/5/3董事會決議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股100%,美金500萬元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11.24%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5.54%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新台幣322,002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股權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5月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5月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
28.其他敘明事項:
1.112年5月3日本公司董事會議通過設立越南子公司,預計投資金額美金1,000萬元,
有關設立子公司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分次投資。
2.預計投資金額美金1,000萬元,其中包含子公司註冊資本額美金500萬元;
剩餘美金500萬元將視實際資金需求以資金貸與之方式辦理,待後續提報
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實施。
14 公告本公司新任技術中心技術長 摘錄資訊觀測 2023-09-05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技術中心技術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2/09/0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其昌/技術中心技術長/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深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09/05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新任技術中心技術長人事案將提報下次董事會討論
通過後另行公告。
15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摘錄資訊觀測 2023-09-04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04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2,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2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3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2,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2年09月04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依111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轉換股數計62,000股。
(三)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75,301,560元,計37,530,156股。
16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摘錄資訊觀測 2023-05-1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6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4,6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46,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4,6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2年06月05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依110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轉換股數計60,600股
及110年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轉換股數計4,000股。
(三)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含盈餘轉增資)為新台幣374,681,560元,
計37,468,156股。
17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權息基準日 及員工認股權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3-05-15
1.事實發生日:112/05/15
2.公司名稱:鴻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盈餘分配案已於112年5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並於112年5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盈餘轉增資依法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
訂定除權、除息基準日、交易日、停止過戶日、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2)本公司於112年5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
訂定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之增資基準日,並向主管機關辦理
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8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3-05-11
1.股東會日期:112/05/11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通過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通過配合初次上櫃案,過額配售案及特定股東自願集保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9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 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3-05-11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
允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田培芬
研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劉蔚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贊成權數達法定數額,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田培芬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東莞邑阜複合塑膠制品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謝崗鎮窯山大街6號4號樓3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邑阜複合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注塑加工產品、車銑床加工產品、
橡皮擦、橡皮粒、蠟筆、蠟筆粒、筆套、運動器材、合成橡膠、塑膠複合材料、
手工具、浴室防滑墊、止滑墊、寵物尿布墊、及其相關延生配套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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