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帳號:
密碼:
認證:
8479
台北股市

0981-868755

02-22508952

廣告連結
QRCode 便捷網址連結

首頁 > 公司基本資料 > 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個股新聞
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5-06
1.事實發生日:113/05/06
2.公司名稱: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3年4月23日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發行總股數為
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31.88元,合計新台幣31,880,000元整,
業已於113年5月6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13年5月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
重要說明事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2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5-06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06
2.法人名稱:締博企業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黃于珊
4.舊任者簡歷:長慧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5.新任者姓名:陳文宏
6.新任者簡歷:可威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10/03~114/06/27
9.新任生效日期:113/05/0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 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4-2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之6
條規定及相關法令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1,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依據本公司於113年1月30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私募股數
不超過6,000,000股之額度內,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本次
辦理私募總股數1,000,000股,預計募集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31,88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訂定,以不低於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3)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辦理之,故其價格
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以強化公司財務結
構及擴大經營規模,對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可行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性
因素,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4/23
11.參考價格:39.8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31.88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
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本公司亦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
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股款繳納期間:113年4月24日至113年5月6日止。
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13年5月6日。
(2)本次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之最終發行股數、分次發行內容、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除私募定價成數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
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4-2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
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2)實際認股權人及其認股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
貢獻或功績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為決定原則,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惟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再提報
董事會決議;非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再提
報董事會決議。
(3)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發行
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
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500,000股
7.認股價格:
(1)發行日為興櫃公司時,每股認股價格不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
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
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
股淨值。
(2)發行日為上市(櫃)公司時,每股認股價格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駛認股權。認
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四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
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情事,
或違反本辦法規定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之全部或一部
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一般離職(含退休、資遣人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30天內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時間內行
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公司得於離職當
日即予收回並註銷。(因故遭開除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
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2)轉調關係企業(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董事長核准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之員工,其已授
予之認股權證不受轉任之影響。
(3)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
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
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利,惟
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法定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於
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
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受職業災害殘疾者: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一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三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
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主),期間內行使之,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
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6)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7)若上述期間屆滿之日,遇有本公司依法停止行使認股權期間,應順延之。
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本公司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分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
、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海外存託憑證等)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司調整之(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
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
公式調降認股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時價)]
(3)本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時,應依下列
公式,計算其調整價格後認股價格,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
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
四捨五入)。
A.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B.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
股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C.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4)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
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註: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扣除本公司買回但尚未註銷或未轉
讓之庫藏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金額為零。公司合併、受
讓他公司股份或公司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約、股份
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3.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興櫃掛牌前,應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登錄興櫃後,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
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
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每股淨值為時價;股票上市(櫃)後,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
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為準。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惟調整後價格不
得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
認股請求書,本公司於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指定銀行繳納
股款,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
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
(2)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姓
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 
之普通股或股款繳納證憑證。
(3)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將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
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辦法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提報董事會,經董事會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通過,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
,實際發行前若有修正時亦同。本公司並授權董事長於案件審查期間因應主管機
關要求可修訂本發行及認股辦法,惟嗣後仍須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追認後始得
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4-2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普通股2,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9.88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300,000股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85%,計1,7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之股東持有
股份比例計算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
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拓展業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認股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
權處理之。
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4-2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75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之情事,於期間
屆滿日前一年度公司營運目標與個人考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
各年度可既得之股份比例分別為:
A.自給與日起服務屆滿一年,既得5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B.自給與日起服務屆滿18個月,既得25%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C.自給與日起服務屆滿二年,既得25%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一般離職(自願/退休/資遣/開除):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
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留職停薪期滿未復職之員工,於留職停薪期滿之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之
資格,就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由本公司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一般死亡:
遇有員工死亡者,如有已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由其法定繼承
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辦理領取股份;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
死亡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職業災害: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員工得提前既得。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日提
前既得,由繼承人受領。
(5)調職:
如員工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
本項第一款「一般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
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6)特殊情形:
若有員工對公司貢獻卓著等特殊情形,在終止僱傭關係時,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視為達成既得條件或未符既得條件與可既得比例,授權董事長依實際
狀況個別核定。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為本公司在職之正式員工並符合一定績效表現之員工。
(2)員工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擬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員工身分之董事,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
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
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依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為15,000,000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750,000股,
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為5%;若以本公司113年4月15日(董事會寄發開會通知日期30
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每股新臺幣39.09元估算,假設於113年9月給與,
若既得條件完全符合且未回收註銷,預計可能費用金額分別為新臺幣29,318仟元,發
行後對113年~115年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臺幣4,886仟元、14,659仟元及
9,773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依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15,000仟股計算,對公司113年至115年每股盈餘可
能影響分別約為新臺幣0.326元、0.977元及0.652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惟實際之費用化金額將考量授予時之本公司股價,以及各類績效指標於既得期間之達
成狀況之最佳估計等因素,依相關會計原則計算之。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以
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
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3)除前項因受信託約定之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
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
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不受限制。員工得領本
公司配發之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且所配發之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視為已達既得條
件,毋須交付信託保管。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
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
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7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新增議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4-2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15樓(牛牛牛)亞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
(4)本公司113年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新增)
(5)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案(新增)
(6)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案(新增)
(7)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案(新增)
(8)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案(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廢止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3)本公司擬辦理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4)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櫃)案(新增)
(5)本公司擬初次上市(櫃)前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公開承銷用)暨新股公開
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購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3年4月16日
至113年4月26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3年4月26日17時前送達受理處所:
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室(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96號7樓之1)。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5月25日至
113年6月22日止,股東得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e票通」【網址:https:// 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8 瞄準六款軍用商規無人機 航太軍工廠 搶國防部標案 摘錄工商A3版 2024-03-31
國防部軍用商規六款無人機標案,整體標案金額達71.29億元,第 一階段資格標5
月20日截止送件,包括台灣無人機大廠雷虎、經緯、 碳基及中光電等業者,都準
備送件搶標;漢翔與亞洲航空也不缺席, 因擁有公司組裝與維修能力,瞄準無人
機組裝的市場商機。

  公告採購標案包括微型、監偵型、戰術型、目獲型、陸用型及艦載 型無人機
等六款。據國防部公告,軍用商規無人機中長期採購量上看 1,980架。

  雷虎已完成無人機研發產製測試量產準備,計劃5月20日前,向國 防部正式
提交實體無人機參與標案,爭取軍用商規無人機的商機。上 述資格標最快6、7月
完成審查並進行開標,等第二階段完成價格標, 若雷虎取得標案,預計可配合標
案要求,最快下半年量產出貨。

  中光電智能機器人公司總經理謝啟堂表示,公司無人機研發人數投 入100
人,投資5億元以上,已建立自己無人機相關技術,國防部無人 機採購案不會缺
席。

  漢翔總經理馬萬鈞透露,公司與國內1、2家無人機業者談好合作, 目前正在
議約,漢翔從備料到安排生產,計劃在沙鹿廠-複材中心騰 空部分廠房,準備幫無
人機業者組裝無人機。

  部分無人機業者反映,軍方上述六款無人機機型需求,並沒有提列 全部規
格,廠商僅依部分規格參與徵商,後續量產成本難以推估。
9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6
1.事實發生日:113/03/26
2.公司名稱: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於最近期股東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0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15樓(牛牛牛)亞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廢止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3年4月16日
至113年4月26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3年4月26日17時前送達受理處所:
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室(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96號7樓之1)。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5月25日至
113年6月22日止,股東得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e票通」【網址:https:// 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11 公告本公司資訊安全長異動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6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安全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3/03/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振義/本公司董事長、執行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鍾文隆/本公司總經理兼任資訊安全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3/26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2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財務報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6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9,90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71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3,57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2,94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2,94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2,94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5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5,21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7,25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7,95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6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2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4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1-30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01/30
2.重要決議事項:
一、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程序」案
(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六)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
(七)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二、選舉事項:
本公司增選一席董事及三席獨立董事案
三、其他議案: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5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增選四席董事 (含三席獨立董事)當選名單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1-30
1.發生變動日期:113/01/30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游沛文
(2)獨立董事:歐宇倫
(3)獨立董事:詹以珍
(4)獨立董事:林和村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游沛文/時代析整合行銷 總經理
(2)獨立董事:歐宇倫/立暘法律事務所 執業律師
(3)獨立董事:詹以珍/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4)獨立董事:林和村/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增選一席董事三席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游沛文 / 300,000股
(2)獨立董事:歐宇倫 / 0股
(3)獨立董事:詹以珍 / 0股
(4)獨立董事:林和村 /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8~114/06/27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1/30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新選任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2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原設置董事五席及監察人二席,
為配合設置審計委員會代替監察人職權,增選董事四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16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 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1-30
1.股東會決議日:113/01/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歐宇倫
(2)獨立董事:詹以珍
(3)獨立董事:林和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如有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
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931,095權;
贊成權數:8,882,852權,占表決權數99.46%
反對權數:0權
棄權權數:48,243權
無效權數:0權,
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三分之二,本案照原議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7 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第一屆委員名單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1-30
1.發生變動日期:113/01/30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歐宇倫
(2)獨立董事:詹以珍
(3)獨立董事:林和村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歐宇倫/立暘法律事務所 執業律師
(2)獨立董事:詹以珍/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3)獨立董事:林和村/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選任獨立董事,由全體獨立董事
組成審計委員會。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1/3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現任監察人於審計委員會成立時同時解任。
18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1-30
1.發生變動日期:113/01/30
2.法人名稱:利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馬傑明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5.新任者姓名:高全德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行政暨財會副總經理、發言人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27~114/06/27
9.新任生效日期:113/01/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9 奇邑周漲逾74% 冠興櫃 摘錄工商B2版 2024-01-06
2024新年第一周,興櫃市場有二檔新兵報到,但蜜月行情未全然發 酵,周漲幅排在三、四名,至於前二名由老將奪下,冠軍為半導體業 的奇邑(6699)大漲74.24%相當驚人,亞軍由前端風電(7702)以 漲幅29%摘下,新登錄四天的威力德生醫(7713)則以27.05%拿季 軍。

  統計興櫃330檔股票,本周有124檔維持平盤以上,占比約37%,相 較上周占比約5成,上漲家數下降,隨著新年開局台股向下回測,外 資大幅獲利賣壓下,櫃買指數周跌幅1.45%,雖沒有加權指數2.3% 跌重,但也影響到中小股的興櫃市場跟著表現下滑。

  成交量方面,興櫃市場本周成交金額為83.9億元,相較上周的131 .28億元,大幅減少了47.38億元,儘管2024年開始有十幾檔戰略新版 的股票合併至興櫃一般版,但成交值隨著整體市場轉趨選前觀望、等 待美國非農數據等因素而跟著縮小。

  盤面上周漲幅前十強分別為:奇邑、前端風電、威力德生醫、創泓 科技、微程式、慶康科技、碳基、青松健康、尚化、宏偉,周漲幅從 12.7%~74.24%不等;在產業分類上,漲幅前十以半導體、生技醫 療、數位雲端各占二檔為主。

  奇邑近二日股價突然暴漲,特定買盤拉抬使日漲幅接近40%,主要 從事影音與通訊晶片的IC設計業務,近年擴展新業務,專注於運用L oRa技術之低功耗廣網域運營服務平台的解決方案,為企業客戶提供 物聯網的網路建設、設備連接、傳感器數據傳輸與平台服務。

  奇邑在營收比重上,IC晶片約占47%、低功耗廣網域產品約占45% 。低功耗廣網域產品也提供整合設計與伺服器軟體、資料分析的應用 服務。IC產品主要分為網路控制晶片與影音串流編解碼器,其中網路 控制晶片主要應用於網路投影機,影音串流編解碼器主要應用於數位 電子看板。

  新光鋼子公司前端風電從戰略新板併到興櫃一般板後,股價漲幅亮 眼,公司搶占風電與氫能源產業先機,風電製造良率優於同業平均水 準,助陣毛利率;氫能經濟方面,目標2024年第一季取得認證,鹿港 新廠已超前部署做好準備,有利於搶先爭取氫能源基礎建設市場。

  前端風電表示,隨著風機走向大型化、大水深與浮動式趨勢,正在 進行興建的鹿港新廠布局新世代風機產品,有利於前端風電成為新世 代風機關鍵零組件供應廠商之一。
20 前端風電周漲27% 冠興櫃 摘錄經濟C2版 2024-01-05
本周以來330檔興櫃個股表現漲多於跌,其中綠能族群的前端風電(7702)搭上大選行情列車,周漲幅達27.07%,登上興櫃漲幅王。

根據櫃買中心昨(4)日資料顯示,興櫃股票本周總成交金額64.52億元、成交股數1.02億股、成交筆數6.7萬筆。

興櫃個股本周以來平均漲幅0.03%,周漲幅超過一成檔數降至九檔,漲幅前十強介於9.7%至27.07%。

在領漲股部分,本周主流族群不在電子股,僅兩檔進入前十強,至於綠能環保、數位雲端也各有兩檔;生技醫療、電機機械、觀光餐旅及其他產業各一檔。

漲逾兩成的有前端風電27.07%、奇邑23.5%、青松健康21.8%,其中前端風電以離岸風電水下基礎製造服務為主,隨總統大選倒數計時,政策概念股動能延續。

周漲幅在一成之上的有慶康科技18.8%、碳基16.7%、微程式16.2%、現觀科15.1%、玖鼎電力10.6%、開陽能源10.5%。
 
第 1 頁/ 共 2 頁 共( 31 )筆
 
 
免責聲明:
本站為未上市、興櫃股票資訊分享社群網站從不介入任何未上市股票買賣、交易,相關資訊若與主管機關資料相左以主管機關資料為準
內容如涉及有價證券或商品相關之記載或說明者,並不構成要約,使用者請自行斟酌,若依本資料交易後盈虧自負。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