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次 |
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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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利害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書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20 |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13/12/20~113/12/20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新星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同為法人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之子公司,互為兄弟公司。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合建土地標示: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534、535、536、537、 538、539、540、541地號等8筆土地 2.合建土地面積:337㎡(101.94坪) 3.本公司參與合建之536、537、538、539等4筆土地面積53.85坪, 市值為193,842,000元 4.契約起迄日期:簽約日起至完工交屋日 5.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1.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結果:合建分屋比率地主56.62%,建商43.38% 2.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結果:合建分屋比率地主56.50%,建商43.50%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孫維瀚估價師 2.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鄭義嚴估價師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11)桃市估字第000072號 2.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一00)北市估字第000173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提升資產價值及出售利益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0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8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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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蛇年銀幣金條 臺銀上市開賣 |
摘錄經濟A 13 |
2024-11-27 |
臺灣銀行委託中央造幣廠設計、鑄造的乙巳蛇年彩色鍍金精鑄銀幣,以及臺銀金鑽條塊蛇年生肖版日前上市,蛇年彩色鍍金銀幣於土銀、中華郵政、華南銀、臺企銀、玉山銀、瑞興銀與臺銀同步發售,每枚售價2,200元,臺銀金鑽條塊蛇年生肖版於臺銀開賣,兩款商品是迎接蛇年,應景收藏送禮好選擇。
臺銀蛇年彩色鍍金銀幣是該輪生肖彩色鍍金系列第六枚,限量5萬枚(此品項臺銀不買回)。臺銀金鑽條塊蛇年生肖版金條正面標示該行及中央造幣廠標章與中英文名稱、重量(1台兩37.5g)、含金成色(Fine Gold 999.9)及條號,限量5,000條,可回售臺銀。
兩款商品主題圖案為「金蛇獻瑞」,取材自臺灣一級保育類動物金絲蛇,被視為大自然珍稀寶物,圖案金絲蛇靈動優雅的身軀閃爍金光,蜿蜒盤繞於象徵吉祥喜慶的錦簇繡球花團中,呈現花開富貴、金玉滿堂、瑞氣升騰之兆。
蛇年彩色鍍金銀幣正面水果圖案取自張克齊的石榴工筆畫作,寓意「時來運轉」,畫作運用彩色印製工藝,將水果飽滿姿態呈現在精鑄幣面,增添其層次效果與色彩飽和感。上方雕刻現任大英國協領袖英國國王查爾斯三世肖像,幣面並刻有重量「1oz」及銀幣成色「Ag 999」等字樣,每枚都是匠心獨具的精美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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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05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7/3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利息淨收益(仟元):447,91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淨收益(仟元):587,68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損) (仟元):94,52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5,01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5,01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4 10.期末總資產(仟元):91,742,418 11.期末總負債(仟元):85,992,273 12.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750,14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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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街口董座躍瑞興銀大股東 |
摘錄經濟A 10 |
2024-07-30 |
金融併購潮又一樁?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三年來鴨子划水,默默吃下瑞興銀行近9%持股、搶下第三大股東寶座;對於是否有意併購瑞興銀行,胡亦嘉昨(29)日受訪時證實,確實持有瑞興銀行股票近9%,主要是為未來深化合作提前布局,目前未有進一步的想法。
行動支付LINE Pay將從興櫃轉上市,胡亦嘉昨天表態,街口金科也有相關規畫,最快明年就有機會登錄興櫃。胡亦嘉昨天說,街口虧損減少、營運情況正面,且政府近期鼓勵企業上市,街口金科也有相關規畫,最快明年就有機會看到街口金科登錄興櫃。
翻開瑞興銀行2023年年報,截至今年4月14日為止,街口金融科技持有2,730萬股,持股比重高達8.7%,僅次於新光合成纖維、宜廣實業,在前十大股東排行裡搶下第三。
對於加碼瑞興銀行股票的目的,胡亦嘉說,「先布局吧!目前還沒想那麼多。先前參考過大陸一些經營模式,但台灣要做一些創新服務比較不容易,還是要持有牌照(指銀行),比較符合台灣現在的監管狀況。」
至於這是否代表胡亦嘉有意吃下瑞興銀行、取得銀行牌照,胡亦嘉回應,「還不一定,也許是深入合作,目前還沒想那麼多,可能會有深度合作的想法。」胡亦嘉也說,雖然目前加碼持股接近9%,但暫時沒有計劃加碼持股至10%以上。
至於瑞興大股東對街口加碼持股有何看法?胡亦嘉回應,「因為認識所以有聊過,應該沒有人會不歡迎人家買他們的股票吧?」據悉,瑞興銀行大股東為新光合纖董事長吳東昇,而胡亦嘉的妹妹胡亦蓮,正是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的兒媳,胡亦嘉與吳東昇為熟稔的姻親關係。
胡亦嘉坦言,自己在三年內默默買進瑞興銀股票,金管會也知悉,因持股超過5%後,每過1%就要提報,提報幾次後,就被金管會找去「喝咖啡」、聊聊天,不過目前沒有具體計畫,純粹為長期投資。
據透露,金管會早在胡亦嘉持股瑞興銀約6%至7%時,就找胡亦嘉喝咖啡,了解買進瑞興銀動機、目的,並告知要超過10%時,依法需審大股東適格性。依「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第三條規定,若有因違反銀行法、投信顧法等金融管理法,經主管機關命令撤換或解任,尚未超過五年者;因胡亦嘉在2020年違反投信顧法遭解職,至今未滿五年,若要通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擔任銀行負責人恐難過關。
金融圈主管分析,胡亦嘉之所以想要加碼銀行持股,主要是銀行在存款、外匯與跨售業務上仍具優勢,街口握有銀行牌照,將有助建構更完整的金融生態圈;不過,併購銀行難度頗高,除了資金外,還需主管機關金管會點頭同意。
對於街口金科加碼持股一事,瑞興銀行回應,街口支付與每家銀行都有合作,瑞興銀行的帳戶也可以綁定進行支付,沒什麼特別,目前看起來是單純投資,且瑞興已上興櫃,有投資人想要參與,沒什麼需要應對之處;此外,瑞興銀行將於明年進行董監改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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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胡亦嘉 成瑞興銀第三大股東 |
摘錄工商A 11 |
2024-07-30 |
街口金科董事長胡亦嘉「鴨子划水」,三年前就開始悄悄投資銀行 。據瑞興銀行2023年年報顯示,街口金科已持股8.7%、躍為瑞興銀 第三大股東,單一股東持股逾5%後,每超過1%就要向銀行局報備, 銀行局也主動了解街口金科的投資目的。
胡亦嘉指出,相中瑞興銀主要因為「認識大股東」,「一般公司對 有人要買股票沒有不歡迎的」,他表示有銀行牌照,金融生態會更完 整,三年前就開始布局,當時股價還蠻低的。
瑞興銀行最大股東是新光合纖,持股27.07%,再加瑞興銀董事長 吳東昇出任董座的宜廣實持有9.61%、個人持股2.42%,新光集團還 是控有瑞興銀大部分股份;吳東昇與胡亦嘉算是有姻親關係。據了解 ,胡亦嘉想跨足銀行,主要是現行環境下,科技業想與金融業合作, 要找到配合的銀行不易,若是有銀行牌照可有助生態圈合作。
金管會指出,不對單一個案評論。但據現行法規規定,同一人或同 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 過5%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5%後 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也要申報,而持股超過10%、25%或50%者 ,則要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市場人士分析,胡亦嘉從信合社轉制的銀行進攻是聰明的做法。瑞 興銀行為信合社轉制的銀行,據法規來看,資本額不需要到100億元 ,最低實收股金達新台幣20億元即可,未來若要進行併購門檻沒那麼 高。
若胡亦嘉持股超過10%就要經金管會審核,金管會要審核其財務及 業務有助銀行健全經營提出合理說明,也要說明資金來源。超過25% 則要檢附更多資料,包括取得銀行股份的投資架構等。
胡亦嘉指出,目前還沒有超過10%的打算,但坦言有些模式、服務 要有銀行牌照才能比較符合台灣現在的監管狀況,所以未來不排除有 進一步規劃,但現在會先從跟瑞興合作開始,再看看有沒有比較深度 合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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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現金股利,因受凱米颱
風停班影響,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日順延至下一營業日。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7-25 |
1.事實發生日:113/07/25 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股利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因受颱風停班影響,將順延發放 。 6.因應措施:本公司現金股利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因受颱風停班影響,致台灣票據 交換所及金融機構作業日程需順延一營業日,現金股利發放日將順延至113年7月29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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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12 |
1.股東會日期:113/06/12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本行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本行章程修正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本行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不適用。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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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除息基準日暨發放日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12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79,143,405.87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可分配0.2521103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02 5.最後過戶日:113/07/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08 8.除權(息)基準日:113/07/08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2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股利之配發按除息基準日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 比例分配之,每位股東分配現金股利總額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剩餘畸零 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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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新增召集事由) (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29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徐州路46號,市長官邸藝文沙龍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二年度決算報告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3.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行「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5.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本行今年股東常會有無提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行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2.本行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提請 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行「章程」,提請 討論案。(本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3年4月13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民國113年4月12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1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4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持股 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113年4月3日上午9時00分起至113年4月15 日下午5時00分止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期間, 受理提案場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6樓, 電話:02-25575151分機2943)。 (四)銀行法第25條、第25條之1之相關法令措施宣導報告: 1.依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2.依銀行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3.所稱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之定義,以及不計入持股之情形,悉依銀行法第25條 之1規定辦理。 4.相關法令宣導簡介,可參考本行網頁(www.taipeistarbank.com.tw)法定應揭露 事項專區。 (五)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3年5月13日至113年6月9日 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股東會電子投票平 台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六)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3年5月13日起, 至遲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113/06/09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服務」股東會電子 投票平台(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辦理註冊及登記;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3年5月13日起至113年6月9日下午四時前, 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66-1號11樓)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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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29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29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5211036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9,143,406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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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興銀行資安系統 通過ISO 27001:2022 |
摘錄經濟B1版 |
2024-04-10 |
瑞興銀行日前通過ISO 27001:2022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ISMS)驗證,並舉行授證儀式,由台灣檢驗科技公司SGS營運總監謝禎濤代表頒發ISO 27001:2022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證書。
瑞興銀行秉持讓客戶放心、安心為導向的資安政策,持續自我檢視、精進,提升資安強度及韌性,並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優質資訊服務,以及建構資通安全信賴服務環境,期達到對內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及個資保護,對外提供安全便利不中斷的金融服務。
為接軌國際資安標準,瑞興銀行導入ISMS並成功取得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國際標準驗證,達成符合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之資訊安全管理目標。
此次代表受證的瑞興銀行資安長林瑞瑜表示,這不僅是瑞興銀行對主管機關推動「金融資安行動方案」的實質回應,更彰顯瑞興銀行對資訊安全的高度重視。值得一提的是,瑞興銀行是首次推動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國際驗證導入,透過建置及驗證過程,對資安管理制度的重新審視和優化,同時也積極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致力於全體同仁對資訊安全核心理念「資訊安全,人人有責」的認同與實踐,展現瑞興銀行在資安治理與管理面表現,也進一步提升客戶對瑞興銀行的信心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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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信用評等資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26 |
1.事實發生日:113/03/26 2.發生緣由: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於113年3月26日發佈本公司信用評等, 國內長期評等確認為'A-(twn)'/評等展望'穩定'; 國內短期評等確認為'F1(twn)'。 3.財務業務資訊:不適用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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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財務報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08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0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利息淨收益(仟元):873,85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淨收益(仟元):1,047,32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損) (仟元):139,57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13,13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3,13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6 10.期末總資產(仟元):89,585,257 11.期末總負債(仟元):83,799,673 12.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785,58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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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08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徐州路46號,市長官邸藝文沙龍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二年度決算報告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3.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行「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5.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本行今年股東常會有無提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行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2.本行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提請 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3年4月13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民國113年4月12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1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4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持股 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113年4月3日上午9時00分起至113年4月15 日下午5時00分止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期間, 受理提案場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6樓, 電話:02-25575151分機2943)。 (四)銀行法第25條、第25條之1之相關法令措施宣導報告: 1.依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2.依銀行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3.所稱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之定義,以及不計入持股之情形,悉依銀行法第25條 之1規定辦理。 4.相關法令宣導簡介,可參考本行網頁(www.taipeistarbank.com.tw)法定應揭露 事項專區。 (五)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3年5月13日至113年6月9日 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股東會電子投票平 台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六)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3年5月13日起, 至遲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113/06/09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服務」股東會電子 投票平台(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辦理註冊及登記;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3年5月13日起至113年6月9日下午四時前, 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66-1號11樓)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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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一站式金流 攻中小企數位金融 |
摘錄工商A 11 |
2024-01-05 |
據經濟部資料顯示,國內新設中小企業家數已連續六年皆約10萬家 ,2023年前10月亦較前一年同期成長8%,銀行業者鎖定中小企業數 位金融服務商機潛力,推出專屬服務平台,為有志創業民眾提供創業 金流一站式金融服務。
據經濟部統計,2022年中小企業的雇主年齡未滿45歲者,約占全體 中小企業雇主的28.15%,年輕族群占比近3成,目前行政院也制定規 模達600億元的青年創業貸款方案,輔助對象主要為20歲~45歲的國 民,貸款金額最高可到1,200萬元,受理青年創業貸款的銀行共20家 ,包括臺銀、土銀、合庫銀、第一銀、華南銀、彰銀、上海商銀、兆 豐銀、全農金、永豐銀、玉山銀、日盛銀、嘉義三信合作社、花蓮二 信合作社、金門信用合作社、瑞興商銀、高雄銀、聯邦銀等20家。
銀行業者表示,創業是許多人的夢想,據經濟部統計,2022年新設 未滿一年的中小企業有10萬9,837家,以服務業為主,比重約82.57% ,整體中小企業家數中,以經營批發及零售業居多數,約45.9%,其 次為住宿及餐飲業占比11.53%,皆為相對入門門檻較低的產業別, 顯見創業資金及創業後的金流周轉,正是創業者相對艱辛的難題。
對此,永豐銀行推出「DA BOSS」數位金融服務平台,專為中小企 業主及創業者提供數位金融服務,自企業成立籌備處起,DA BOSS針 對設立公司所需的各項流程,提供創業金融服務及一站式金融等整合 式解決方案,協助國內中、小或新創企業邁向數位轉型、響應政府政 策。
永豐銀行指出,創業數位金融服務平台在線上、線下階段性協助中 小企業主成就創業夢想,協助籌備處線上預約開戶、節省流程及時間 ,同時透過各行各業的實務分享講座,降低創業者的進入門檻,及一 站式金融專區提供線上轉開公司戶、企業或企業主融資、員工薪轉等 服務,幫助創業者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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