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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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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9-30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 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惟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2)本次私募普通股可能應募之關係人或內部人名單如下,其選擇 方式與目的,對本公司營運相關瞭解者: (惟該名單僅為潛在應募對象,不代表該等內部人或關係人已知悉 或同意認購本次私募普通股案) 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林玉龍 本公司董事長 墨森資本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楊硯超 本公司法人董事墨森資本之代表人兼本公司總經理 黃敏助 本公司董事 董澤平 本公司董事 趙孟彥 本公司董事 蔡秉諺 本公司副總經理 魏千惠 本公司副總經理 林黎雯 本公司業務協理 張得章 本公司業務協理 鄭有政 本公司財務協理 陳澔平 本公司會計經理 應募人屬法人者,其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及與本公司之關係: 法人應募人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與公司之關係 墨森資本投資有限公司 楊硯超(100%) 本公司法人董事墨森資本之 代表人兼本公司總經理 (3)若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除可支持本公司財務結構以維繫市場 競爭力外,並可藉其本身經驗、技術、知識、品牌或通路等,協助 公司提高技術、降低成本、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 A.必要性:有助於提高市場競爭力及本公司長期營運成長能力,故有 其必要性。 B.預計效益:將有助於本公司業務的擴展,改善營運績效、財務結構。 (4)其他尚未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及選擇方式與目的,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以對公司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首要考量, 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4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 不超過5次辦理,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40,0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 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本次私募每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惟實際訂價日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發行當時辦理私募之市場狀況 訂定之,並於價格訂定二日內公告之。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 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 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預計辦理次數 資金用途 預計達成效益 第一次辦理 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業務發展之 資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健全整體財務結構,提升本公司 未來營運績效之效益。 第二次辦理 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業務發展之 資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健全整體財務結構,提升本公司 未來營運績效之效益。 第三次辦理 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業務發展之 資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健全整體財務結構,提升本公司 未來營運績效之效益。 第四次辦理 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業務發展之 資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健全整體財務結構,提升本公司 未來營運績效之效益。 第五次辦理 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業務發展之 資金需求 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健全整體財務結構,提升本公司 未來營運績效之效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且限制轉讓有助於公司經營權穩定及 拓展營運,且較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擬採 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 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本次私募每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惟實際訂價日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發行當時辦理私募之市場狀況 訂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 規定及發行當時辦理私募之市場狀況訂定之,並於價格訂定二日內 公告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外,本公司將自 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同意後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計劃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 、股數、發行 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 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 他一切有關發行計劃之事項,若因法令修正 或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2)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議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規定,應說明 事項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請點 選投資專區/私募專區及本公司網站(網址:https://marxbiotech.com) 之「投資人關係」項下。 (3)本案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依法提請近一次股東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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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通過之私募普通股剩餘股數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9-30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9/30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3年10月2日經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授權 董事會自該決議日起一年內,不超過5次辦理,總發行股數以不 超過50,000,000股為限。 (2)本公司於113年11月29日董事會通過辦理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共 計發行7,923,932股,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31元,共募集資金 新台幣50,000,011元,已於113年12月12日收足股款募集完成, 且已依該次募資用途計畫執行完畢。 (3)考量發行期限即股東會授權期間於114年10月1日屆滿,故對於 剩餘尚未募集之私募普通股數42,076,068股,擬於剩於期限內不 繼續辦理私募事宜,並提請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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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與子公司健生活(股)公司之增資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9-30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健生活(股)公司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4/9/30~114/9/3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3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子公司健生活(股)公司本次增資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8,000,000元, 並依公司法267條保留10%股份供員工認購。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健生活(股)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子公司健生活(股)公司增資作業時程辦理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股權:100% 累積投資金額:2,000仟元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0.23% 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0.80% 營運資金:53,981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股權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4年09月30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參與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增資,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參與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增資,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參與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增資,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擬以本公司之現有部分存貨,經評估價值約為新台幣18,000,000元,按本公司 存貨進貨成本移轉給與子公司健生活(股)公司,參與認購該公司增資發行之新股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1.子公司健生活(股)公司於114年9月20日經董事同意辦理114年第一次增資。 2.本公司於114年9月30日董事會決議參與子公司健生活(股)公司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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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下半年拚轉盈 |
摘錄經濟C6版 |
2025-09-17 |
火星生技(7731)總經理楊硯超昨(16)日表示,火星生技掌握六大通路,前八個月營收年增28%,單點藥局通路成長逾兩倍,產品通路調整過後,今年下半年力拚轉虧為盈,明年將進軍海外市場。
火星生技主要銷售產品涵蓋保健食品、保養品、美髮產品、健康用品及清潔用品等,保健品銷售占七成,保養品清潔用品占三成。
火星生技今年前八月營收3.97億元,年增28%,通路、商品策略調整,每股稅後小虧0.08元,楊硯超有信心,在通路商品調整過後,將緊密連結全台六大銷售通路類型,接下來配合雙11、雙12與耶誕節等傳統旺季,有信心下半年就會開始出現盈餘,力拚全年轉虧為盈。
楊硯超表示,火星生技在全國藥妝通路屈康寶穩定成長。地區型的單點藥局成長幅度最大,今年上半年單點藥局營收成長年增高達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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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114年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9-16 |
1.事實發生日:114/09/15 2.公司名稱: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9,032,260股,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114年04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40087號函申報生效、114年0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5400 號函准予延長募集三個月(至114年10月22日)、114年6月17日金管 證發字第1140347978號函同意備查本公司變更現金增資發行股份 總數為16,000,000股等在案。後於114年9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調整 發行價格,業經114年9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8320號函同意 備查在案。 (2)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6.2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4元,每股現增 價格調整後之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64,000,000元整,增資 計畫及資金用途皆維持不變。 (3)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已於114年8月29日公告 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4年10月17日。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對投資人 權益所造成之影響,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證期局核准日)起迄 114年9月30日止。 (2)申請方式: (2-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 ,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 (舊戶者免繳) ,並核對申請書所載之匯款帳號,本次匯款帳號以 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如需變更匯款帳號,請填寫 『匯款帳號變更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4年9月30日)前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郵戳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本公司退還已繳納股款及其補償金。逾期未送(寄)達,本公司 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退還溢繳之股款及其補償金。 (2-2)如仍有認購意願,僅需核對所載匯款帳號,如需變更匯款 帳號,請填寫『匯款帳號變更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 (114年9月30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郵戳為準)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逾期未送(寄)達,本公司將以所載之銀行帳號,退還溢繳之 股款。 (2-3)對於未於原訂繳款期間內完成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若仍有認購意願,請於114年9月30日前洽火星生技(股)公司 陳先生或陳小姐,電話(02)8245-5250。 (2-4)補償金計算方式: A.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 【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B.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仍維持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溢繳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 (原發行價格-調整後發行價格)×認購股數× 【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 (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 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為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含增資基準日等),如因主管機關 指示或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承諾書 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04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4008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經114年0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45400號函准予延長募集三個月(至114年10月22日)及 114年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7978號函同意備查本公司變更 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總數為16,000,000股等在案。 鑒於近期資本市場變化,股價波動較大,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 之變動、認購人投資意願及資金募集之可行性,以期能順利完成 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本公司業於114年09月0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申請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暨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可能主張其 權利受損部分之補償方案。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將不影響原股東、 員工及特定人權益。若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提出合理及具體 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 立承諾人: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玉龍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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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114年
現金增資案發行價格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9-03 |
1.事實發生日:114/09/03 2.公司名稱: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9,032,260股,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114年04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0087號函 申報生效、114年0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5400號函准予延長募集 三個月(至114年10月22日)、114年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7978號 函同意備查本公司變更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總數為16,000,000股等, 以上業已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原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6.2元,鑒於近期資本市場 變化,股價波動較大,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認購人投資 意願及資金募集之可行性,故擬向證期局申請調整發行價格為每股 新台幣4元整,以期能順利完成現金增資募集作業。原現金增資募集 總額為新台幣99,200,000元,每股現增價格調整後之現金增資募集 總額修改為新台幣64,000,000元整。 (3)本現金增資變更案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價格及相 關補償方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含增資基準日等),如因主管機關 指示或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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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8-29 |
1.事實發生日:114/08/29 2.公司名稱: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使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本次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原訂定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4年08月22日至114年08月 29日,擬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4年10月17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 原股東繳款期限及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募集資金、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 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核定或要求,以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 觀條件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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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
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8-22 |
1.事實發生日:114/08/22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理財規劃與投資策略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 林玉龍 320,516 100% 法人董事 墨森資本投資有限公司 2,505,807 100% 法人董事代表人 楊硯超 108,619 100% 董事 趙孟彥 31,869 100% 董事 董澤平 268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 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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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與李明珊直播主(藝名「丟丟妹」)及宥心軒有限公司
協議修改三方直播平台暨經銷商合約及品牌共同開發合約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8-15 |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14/08/1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李明珊直播主(藝名「丟丟妹」)及宥心軒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變更之原因:如下變更之內容說明。 5.變更之內容: (1)本公司於民國113年5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李明珊直播主 (下稱李明珊)及宥心軒有限公司簽訂三方經銷商合約,依照合約之 內容,李明珊需定期舉辦直播,並銷售本公司產品,本公司將支付 李明珊舉辦直播之報酬。 (2)本公司與李明珊及宥心軒有限公司另有簽訂三方品牌共同開發合約 ,約定共同開發品牌Diu+及銷售相關產品,宥心軒有限公司得向本公司 收取產品銷售分潤。 (3)自113年5月31日正式簽約合作至今,因直播產業市場競爭日益激烈 ,造成直播成本居高不下,進而使直播效益不彰,故擬與李明珊及 宥心軒有限公司協議簽訂合約終止協議書。 (4)本公司已於114年8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於 原合約部分價金之金額內,與李明珊及宥心軒有限公司商討簽訂合約 終止協議書事宜,由本公司支付原合約部分價金予宥心軒有限公司, 以取代上述三方直播平台暨經銷合約及品牌共同開發合約之一切 權利義務」,此合約終止協議書業已於114年8月15日完成簽訂。 (5)依前述合約終止協議書內容,已製造且目前剩餘之合作開發 品牌-Diu+相關存貨,後續三方將於產品效期內共同協力銷售完畢。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上述與李明珊及宥心軒有限公司之合約支付義務,已由本公司支付 原合約部分價金取代,且將持續共同協力銷售庫存商品,故對公司 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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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辭任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24 |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24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盧韋華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海外業務繁忙辭任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1/19 ~ 116/01/18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4/07/24接獲董事辭任書,並自即日起辭任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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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任副總經理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24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4/07/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魏千惠/副總經理/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室經理、安橋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新高橋集團 客服電銷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晉升 7.生效日期:114/07/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4/07/24董事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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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副總經理及協理異動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24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副總經理及協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4/07/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盧韋華/樹飛雪事業處副總經理 (2)史佳卉/樹飛雪事業處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異動 7.生效日期:114/07/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應組織及經營策略調整,並使經理人發揮專業長處,得以適才 適所,達成提升公司整體營運效益之目的,進行下列職務異動與 調整,經本公司114/07/24董事會審議通過: (1)原樹飛雪事業處盧韋華:調任為營業事業處-海外事業部經理 ,專責海外市場開發,協助推動公司海外布局與業務成長。 (2)原樹飛雪事業處史佳卉:改任為樹飛雪事業處經理,專責海外 市場直播業務,致力於海外直播銷售推廣,以期提升公司海外市場 之業務成長。 (3)樹飛雪事業處最高主管職務,由現任協理林黎雯擔任。 (4)因應上述職務異動與調整,原樹飛雪事業處副總經理盧韋華及 協理史佳卉解任經理人,並自董事會通過之日(114/07/24)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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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樹飛雪事業處副總經理留職停薪復職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01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4/07/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盧韋華 樹飛雪事業處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留職停薪復職 6.異動原因:留職停薪復職 7.生效日期:114/07/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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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受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處罰鍰新台幣1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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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
1.事實發生日:114/06/30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處罰鍰。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於法定期限內繳納罰鍰,並將相關違規廣告內容撤除。 5.處分情形:罰鍰新台幣12萬元整。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12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2萬元整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盡速就缺失事項進行改善,並加強人員訓練及日後監管機制。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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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更新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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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6/25 2.發行股數:16,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0.25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2,400,000股 由公司員工承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之85%,計13,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 載股東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26.87850236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 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 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7/19 13.最後過戶日:114/07/1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1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7/19 16.股款繳納期間:114/07/22~114/08/2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5/2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內湖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4月23日金管證發 字第1140340087號函申報生效、114年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5400號函 准予延長募集暨變更發行股數業經114年 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7978 號函同意備查。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客觀環境改變 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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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公告本公司於114年1月1日起變動會計估計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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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6/25 2.變動之性質: 會計估計事項變動。 3.變動之理由: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之規定,為反應無形 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本公司委由台企資產鑑定顧問有限公司評估無形資產之 經濟耐用年限,並由簽證會計師就變更年限之合理性出具複核意見書。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 會計估計變動不適用。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 會計估計變動不適用。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 會計估計變動不適用。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為能真實反應主要資產之實際使用情形暨真實報導公司之財務狀況、經營績 效及財務狀況之變動,本公司擬自114年1月1日起延長合併產生之商標權 及客戶名單之耐用總年限,由五年變更為十五年。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 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 會計估計變動不適用。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 無。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簽證會計師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之相關規定,複核專家 意見書後,因對於客戶關係及商標權之經濟耐用年限有較客觀之依據,故將該 無形資產之攤銷期間變更至15年,應無重大不合理之情形。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無。 12.因應措施: 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業經114年6月25日董事會通過,並依規定公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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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請
變更發行股數經金管會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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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
1.事實發生日:114/06/17 2.公司名稱: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5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每股 新台幣6.2元發行29,032,260股。本次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14年4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0087號函申報 生效暨114年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5400號函 准予延長募集在案。 (2)參酌當前市場狀況、公司整體營運以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公司擬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總數, 將原訂發行股份 總數由29,032,260股調整為16,000,000股,總募集金額修正 為99,2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則維持6.2元不變,業經114年 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7978號函同意備查。 6.因應措施:本公司前於114年5月22日重大訊息及公告之114年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配合上述異動 予以取消,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後再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04月23日金管證 發字第114034008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經114年05月21日金管 證發字第1140345400號函准予延長募集三個月(至114年10月22日)。 本公司於114年06月06日參酌當前市場狀況、公司整體營運以及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擬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總數,將原訂發行 股份總數由29,032,260股調整為16,000,000股,總募集金額修正 為99,2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則維持6.2元不變,並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變更,原增資計劃用途不變。上述變更 對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若因此致原股東 、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發生損害並以書面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 其權利受損部份,本公司及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人: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玉龍 中華民國11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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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16 |
1.股東會日期:114/06/16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解除現任董事(獨立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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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擬向金管會申請變更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06 |
1.事實發生日:114/06/0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5/22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4年5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每股新台幣6.2元發行29,032,260股。本次發行新股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4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0087號函 申報生效暨114年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5400號函 准予延長募集在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參酌當前市場狀況、公司整體營運以及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擬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總數, 將原訂發行股份總數由29,032,260股調整為16,000,000股, 總募集金額修正為99,200,000元, 每股發行價格則維持6.2元不變。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總募集金額案,將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2)其後續相關事宜業經114年4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依公司 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3)本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案,不影響增資目的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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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5-22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5/22 2.發行股數:29,032,26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0.25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7,258,065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4,354,839股 由公司員工承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之85%,計24,677,421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 載股東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48.7714793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 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6/23 13.最後過戶日:114/06/18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6/1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3 16.股款繳納期間:114/06/25~114/07/25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5/2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內湖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4月23日金管證 發字第1140340087號函申報生效暨114年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5400 號函准予延長募集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客觀環境改變 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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